山西蒲縣12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安全鑒定技術服務(第二次)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山西省臨汾市蒲縣喬家灣鎮和黑龍關鎮境內。
2.2 項目規模:4×300MW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至山西蒲縣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樞紐工程專項驗收完成。
2.4 招標范圍:根據國家現行《水電工程驗收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版)、《水電工程驗收規程》(NB/T 35048)、《水電工程安全鑒定規程》(NB/T 35064)、《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水電工程安全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104號)等管理辦法,提供蓄水安全鑒定、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和專項安全鑒定服務等工作。安全鑒定分為專項安全鑒定、蓄水安全鑒定和竣工安全鑒定,與截流驗收、機組啟動驗收及特殊單項工程驗收相關的專項安全鑒定應在其相應驗收前完成;其他專項安全鑒定應在其相應工程項目投入運行前完成;蓄水安全鑒定和竣工安全鑒定應分別在工程蓄水驗收和樞紐工程專項驗收前完成。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 下水庫截流專項安全鑒定及截流驗收技術主持工作。
(2) 上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3) 下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4) 輸水系統專項安全鑒定;
(5) 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建設期技術咨詢-建設期安全鑒定技術服務: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下水庫截流專項安全鑒定及截流驗收技術主持工作。
(2)上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3)下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4)輸水系統專項安全鑒定;
(5)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3)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綜合資信或專業資信(業務:水利水電或電力(含水電))。
9.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無合同簽訂日期的視為無效業績)具有至少1項抽水蓄能電站或常規水電站安全鑒定業績(含已完工或在建項目)。所有業績均應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或清單頁、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0.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5-18 16:30到2026-05-25 23: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山西省臨汾市蒲縣喬家灣鎮和黑龍關鎮境內。
2.2 項目規模:4×300MW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至山西蒲縣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樞紐工程專項驗收完成。
2.4 招標范圍:根據國家現行《水電工程驗收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版)、《水電工程驗收規程》(NB/T 35048)、《水電工程安全鑒定規程》(NB/T 35064)、《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水電工程安全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104號)等管理辦法,提供蓄水安全鑒定、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和專項安全鑒定服務等工作。安全鑒定分為專項安全鑒定、蓄水安全鑒定和竣工安全鑒定,與截流驗收、機組啟動驗收及特殊單項工程驗收相關的專項安全鑒定應在其相應驗收前完成;其他專項安全鑒定應在其相應工程項目投入運行前完成;蓄水安全鑒定和竣工安全鑒定應分別在工程蓄水驗收和樞紐工程專項驗收前完成。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 下水庫截流專項安全鑒定及截流驗收技術主持工作。
(2) 上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3) 下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4) 輸水系統專項安全鑒定;
(5) 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建設期技術咨詢-建設期安全鑒定技術服務: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下水庫截流專項安全鑒定及截流驗收技術主持工作。
(2)上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3)下水庫工程蓄水安全鑒定;
(4)輸水系統專項安全鑒定;
(5)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3)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綜合資信或專業資信(業務:水利水電或電力(含水電))。
9.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無合同簽訂日期的視為無效業績)具有至少1項抽水蓄能電站或常規水電站安全鑒定業績(含已完工或在建項目)。所有業績均應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或清單頁、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0.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5-18 16:30到2026-05-25 23: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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