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海港區智慧停車項目合作運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秦皇島市海港區智慧停車項目已由秦皇島市海港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審批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秦皇島港停慧泊停車管理 ,建設資金由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合作運營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對海港區內10178個路內停車泊位開展合作運營。
2.2.項目實施目標:為貫徹落實秦皇島市海港區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部署,進一步優化海港區停車資源配置,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問題。
2.3.實施地
2.4.實施內容:本項目擬采用“社會資本全額投資+運營分成+期滿移交”的合作模式,合作期限為20年,社會資本方承擔全部建設及運營投入,港停慧泊公司以停車位經營權參與合作。合作期滿后項目資產及數據資產全部無償、完整移交港停慧泊公司。
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全部內容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組織招標,由港停慧泊公司依法開展公開招標工作,全程把控項目建設標準、現場施工管理及竣工驗收環節并簽訂國有方、社會資本方、相關合作方三方協議。項目建設所需全部投資均由社會資本方足額投入、全額承擔,相關資金風險亦由社會資本方自行負責。
2.5資金來源:工程改造投資估算4838.39萬元
2.6項目合作期限:自項目整體驗收合格之日起,合作期限為20年。具體運營起始時間,可根據建設進度、系統調試及試運營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另行書面確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3.2投標人須具有覆蓋運營初期成本的流動資金,能出具不低于工程改造總投資10%(484萬)的資金證明材料,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3.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無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不良記錄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投標人應具有2025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4主要人員要求:
3.5投標人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且無重大未決訴訟事項。
3.6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3.7投標人無法律法規禁止參與政府合作項目的情形,參加投標時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 shixi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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