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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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服務期限 |
信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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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074-01 |
光直微儲系統與電力交易耦合應用技術研究科研服務 |
針對光伏電站數據采集需求,開發基于WIoTa 協議的國產通信系統,包括逆變器DTU 和微型逆變器,實現集中式和分布式電站的數據采集與調度控制。研究組件級微儲能單元,解決集中式電站棄電和集中式增儲的占地問題,并實現直流拉弧監測等功能。為BIPV 和戶用系統研發適配4-8塊組件的新型微型逆變器,結合微儲能提升發電利用率,為戶用項目數據治理提供方案。提供系統性改造方案,優化交易曲線,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時,提高安全性和發電收益。 |
2026 年6 月30 日~2026年12 月31日 |
2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36 個月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6)投標人沒有處于浙江電力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近5 年內(自首次響應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至少2 個同類型研究科研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履約證明(結算證明
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發票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2)投標人近24 個月內(含,自響應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6 年6 月10 日至2026 年6 月16 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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