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抽水蓄能電站治安反恐一期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
2.2 項目規模:工程為一等大(1)型工程,電站總裝機容量1200MW(4×300MW)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7個月。計劃開工時間為2026年7月15日,計劃完工時間為2027年2月14日。具體以監理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其他施工附屬工程-治安反恐一期工程施工:(1)完成永昌抽水蓄能電站封閉管理所需崗亭、道閘、圍擋等相關安全設施的建設;(2)完成封閉管理區域周界的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并將視頻監控系統信息接入永昌抽水蓄能電站數字化工程平臺。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其他施工附屬工程-治安反恐一期工程施工】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具有有效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有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2021年5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項目或水利水電施工項目合同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合同金額、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相關內容原件掃描件。
10.財務要求:招標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6-15 09:00到2026-06-22 17: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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